北京5.6MPA备压式七氟丙烷灭火检查的内容和周期
每年应对北京5.6MPA备压式七氟丙烷灭火进行两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和要求除按月检规定的检查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北京5.6MPA备压式七氟丙烷灭火防护区的开口情况、防护区的用途及可燃物的种类、数目、分布情况,应符合设计规定。
2.北京5.6MPA备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的灭火剂贮瓶间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应无松动。
3.高压软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必要时,应按规范规定,对每根高压软管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
4.各喷嘴孔口,应无堵塞。
5.对北京5.6MPA备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的灭火剂贮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应小于设计量的95%。
6.北京5.6MPA备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的灭火剂的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则应按规范的规定,对其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
7.按规范规定,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启动试验,如有分歧格项目,则应对相关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喷气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