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5.6MPA外贮压七氟丙烷灭火的保护对象规定
1 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应大于厂家灭火注册数据。
2 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
天津5.6MPA外贮压七氟丙烷灭火局部应用灭火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护对象计算面积应按被保护表面水平投影面四周外扩1m计算。
2 在喷头和保护对象之间,喷头喷射角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
3 选择局部应用喷头应基于喷头到被保护层表面距离或喷头射程、保护面积和设计流量等厂家注册数据。
4 布置喷头应遵循使计算面积内不留空白原则。
5 设计喷射时间不应小于1. 5倍灭火时间注册数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根据试验结果增加喷射时间:
1)需要较长的冷却期,以防止复燃的危险发生。
2)自燃温度低于沸点的液体及熔化的固体的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