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90L2.5MPA柜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先遣条件
一、系统设置的先遣条件:90L2.5MPA柜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与其它的气体灭火系统一样,都要在一个相对较为封闭的场所内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平时的设计中我们一般设置的防护分区应在100 m2~500m2之间,体积在300m3~2000m3之间,用相对密闭的墙体分隔开,由于90L2.5MPA柜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气体比空气重,所以下沉在紧贴地面的空间里,墙的高度应位于防护区建筑层高的2/3以上,一般取值范围在1.86-2.66m之间。当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m2;容积不宜大于2000m3;当采用预制灭火装置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100m2;容积不宜大于300m3。
二、系统的组件设计: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应采用不低于0.5h材料。尽可能不要装吊顶,由于楼层上部的火灾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是无能为力的,如需要吊顶的耐火极限应选用不低于0.25h的材料,吊顶内不能有可燃物堆集存在,并且电线应穿金属管保护。90L2.5MPA柜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纵三种启动方式。设置在防护区内的90L2.5MPA柜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应有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喷头宜贴近防护区顶面安装,距顶面的最大间隔不应大于0.5m。喷头的保护高度和保护半径,应符合下列几点要求:一是保护高度,应在0.5m~5.0m之间;二是当防护区高度h<1.5m时,喷头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3.5m;三是当防护区高度h≥1.5m时,喷头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