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溶胶灭火系统的缺点
气溶胶灭火装置不能用于保护经常有人场所,不能用于保护易燃易爆场所。气溶胶属于气固混合相,在技术没有突破且通过国家质检中心检验之前,不能用于管网输送系统。气溶胶灭火后的残留物对精密仪器、设备会有一定影响,技术上没有解决该问题且未通过检验的固定装置,不能用于保护此类场所。多机联用气溶胶系统及其控制装置未通过检验合格的,不能用于保护较大空间场所。
综上所述,我们在选用气体灭火系统时,可以根据两者之间的特点,选择更合适的气体灭火系统,从而达到灭火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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