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重设备房IG541灭火系统组件储存装置的一般规定
1 管网系统的储存装置应由储存容器、容器阀和集流管等组成;贵重设备房IG541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应由储存容器、容器阀等组成。
2 容器阀和集流管之间应采用挠性连接。储存容器和集流管应采用支架固定。
3 储存装置上应设耐久的固定铭牌,并应标明每个容器的编号、容积、皮重、灭火剂名称、充装量、充装日期和充压压力等。
4 贵重设备房IG541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宜设在专用储瓶间内。储瓶间宜靠近防护区,并应符合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有关规定及有关压力容器存放的规定,且应有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走道的出口。储瓶间和设置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的环境温度应为-10℃~50℃。
5 贵重设备房IG541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的布置,应便于操作、维修及避免阳光照射。操作面距墙面或两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且不应小于储存容器外径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