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安全总负责人职责:对外出席相关会议、工作联系;对内宣传、灌输有关消防法规、文件精神,制订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组织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培训计划工作;加强消防设备管理,使其保持完好状态;对公司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2、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员职责:严格遵守本制度,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宣传教育、监督执行,组织好防火安全检查,消防隐患,妥善保管、维护消防器材,及时统计上报本部门所需(待修)消防器材,协助公司搞好消防工作。
3、公司生产区域(包括生产办公楼)严禁烟火,违者重罚。如需动火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动火手续,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
4、各部门必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安全标识不得擅自移动,不得埋压和圈占消防水、不得占用防火间距。
7、电工、焊工、司炉工、驾驶员、分析员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8、各仓库不得吸烟、设置移动照明灯,不得使用碘钨灯。物品堆放整齐并留有一定的安全通道。危险品领发必须注明去向。车库内严禁烟火,备用油品必须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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