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KG非贮压式悬挂超细干粉有什么安全规定?
6KG非贮压式悬挂超细干粉的安全规定,汇科消防总结出通用的安全要求,包括防护区内的指示设置、安全出口、灭火装置设置等方面。
1.防护区入口处应设超细干粉灭火剂喷射指示门灯及6KG非贮压式悬挂超细干粉永久性标志牌。多个灭火单元共用疏散出口时,可共用喷射指示门灯及入口的火灾声光警报器。
2.防护区应有保证人员在30s内疏散完毕的通道和出口,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及出口,应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
3.当6KG非贮压式悬挂超细干粉设置在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时,灭火装置及控制设备、线路应具有相应的防爆功能,金属器件应设防静电接地。
4.当6KG非贮压式悬挂超细干粉设置在有腐蚀性危险场所时,灭火装置及控制设备、线路应具有相应的防腐蚀功能或者采取有限的密封防腐蚀措施。
5.防护区的门内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在任何情况下均应能在防护区内打开。
6.当防护区或灭火单元建筑面积大于400㎡时,防火区域或灭火单元入口处宜设手动与自动控制的转换装置,确保人员进入防护区时,能转换6KG非贮压式悬挂超细干粉控制方式。
7.防护区内应安装火灾声光报警装置,确保灭火剂喷射前和喷射时应发出声光警报。